回上面兩篇以及推文,台灣勞工就是有這種犯X的奴才命格,導致財團可以逕行分化,予取予求。
郭某說回台灣投資,一群人就這樣額手稱慶,可是細節的薪資福利與勞動條件呢?通通都沒有!這種空頭支票除了尚不具意義外,更造成兩岸勞工的分化。統治階級(政/商)的歷史都把問題弄成高層間的意識形態與利益之爭,這種爭論都是一時的,真正長期存在的問題是階級的剝削。關於這點,可以去看楊逵那篇《送報伕》。
全世界的勞工,不分國家、種族、行業、職務,命運都是綁在一起的。企業在對岸壓低薪資福利,接下來當然是用比價的方式壓低台灣的薪資福利,對台灣勞工一點好處也沒有。我也接觸過中國人,我也不喜歡他們的行事風格,辦事得過且過、自私自利。但我不會為了這種主觀好惡,到頭來損害到自己的利益。
作為人(包括勞工)的基本權利一定是高於企業甚至是國家的利益,更何況那些利益是被少部分人拿去享受。被剝削還能為企業著想的勞工不知是真傻還是假傻(既得利益傾向維持現狀)?
那情況就像:
屠夫到豬舍要殺一隻豬,他一天要殺一隻豬。
A豬:「不要殺我們。」
B豬:「不要這樣,要為大家著想。屠夫不殺豬,他的豬舍會倒閉,大家沒東西吃,大家一起餓死。」
A豬就這樣被屠夫殺了。
隔天,為了豬舍的大局著想,B豬也被殺了。
企業經營是企業主自己該煩惱的事,沒道理要勞工共體時艱。勞工只有出賣勞力的交換價值,沒有責任去無償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
另外,扯到教授私德問題是非常無聊的離題,被剝削過的不需要借題發揮,造成模糊焦點。一句話有沒有道理只跟這句話的內容有關,跟這句話是誰說的無關。
目前分類:不能說的事 (7)
- Jun 22 Tue 2010 00:30
回文:新聞評論(富士康事件/墜樓事件 學者痛斥郭台銘「台灣之恥」
- Jun 14 Mon 2010 02:39
新聞評論(富士康事件/墜樓事件 學者痛斥郭台銘「台灣之恥」)
在Ptt上看完版友的推文,心裡只有兩個感想:笨蛋!笨蛋!笨蛋!另外加上愚不可及。
任何一個聰明的政客以及想要受歡迎的文字工作者都知道:不能罵
選民/讀者。所以想要受歡迎,就只能夠說溫文儒雅、讓人聽了開心的假話。這點可惜我做不到,畢竟那不是事實啊!一個人要建立自我反思以及
否定的習慣是痛苦以及困難的,但是一旦跳過了,會看見比較多的真實。
帶著既有的政治立場或者支持對象(明星or球星),遇到一些
鬧版的,大部分聰明的版友都可以分辨出什麼是反串文。可是放在網路新聞上,這種聰明才智竟然不管用!
沒錯,我就是覺得TVBS這
篇文章就是典型的高明反串文。
明著是報導學者對富士康的怒吼,暗著卻是明褒暗貶,用一些修辭的小手段,醜化學者,美化富士康。
舉例如下:
1.
原文:「雖然」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已經提高員工薪資,「不過」,今天仍有學者站出來召開記者會...
解讀:意思其實是,我富士康犧牲了這麼多,你們在靠北三小?但是富士康只是提高薪資,勞動條件是否有改善?會不會因為薪資提高,不能多請人,每個勞工的loading反而變高?勞動法規捍衛的不只是勞動的交換價值(保障加班費),還有作為人的基本權利(勞工工時上限,總不能做到死吧!)。
2.
原文:不過我們仔細翻閱名單,發現名單內參與連署的學者,像是民族學系、體育學院,甚至還有性別研究所教授,都參與連署...
解讀:這是一種誤信權威以及不問內容,因人廢言的謬誤。大部分人應該能夠認同"一句話有沒有道理"只跟這句
話的內容有關,跟說這句話的人無關。認為"一句話是否為真"與說話的人有關,那不叫判斷,而是信仰。信仰是先信再說,從來都不問是非的。
3.
原文:「又」是台灣之恥、「又」是鬼,一連串激烈的言辭,「全出自」於這六位教授學者口中...
解讀:這種修辭法,基本上就很負面,不是一個中立的媒體該用的格式。
4.
原文:走出校園,教授罵得「口沫橫飛」...
解讀:「口沫橫飛」一詞帶給人的印
象一般也是負面的。
5.
原文:「要政府賣掉鴻海股票」,學者「說的很大聲」,「甚至還打算」組團到深圳
調查...
解讀1:「要政府賣掉鴻海股票」表現了學者們對政府的蠻橫不講理,這不是中立的修辭
。並且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不論藍綠,政府都是最賴皮的,立法院都
不一定約束得住了,
何況是身無一官半職的學者,不大聲有人會理你嗎?
解讀2:「說的很大聲」一般下一句是「出一張嘴,什麼也沒
做」,所以這又是一個雖然
真的是「說的很大聲」沒錯,但是卻被「影射」到「出一張嘴,什麼也沒做」。記住,是
「影射」不是「證明」,這是
一種高明的污衊修辭。
解讀3:「甚至還打算」這句不用說了,也是負面說法。
6.
原文:「鴻海只回應「虛心檢討、
全力改善」八個字,身段放軟,企圖降溫。」
解讀:典型的不理你,你能奈我何?沒拿出真正辦法(加薪、作法事不算),「虛心檢討、
全
力改善」這八個字知道內情的都知道不過是外交辭令的廢話。「身段放軟、企圖降溫」
則其實是為了鋪陳溫良恭儉讓的企業低聲下氣的柔弱形象,無一不是
操作。操作與
真心誠意的差別在於,你真正做了什麼?而不是可能、或許、也許、相信做了什麼。
§
如果你認為這樣的解讀是有道理的,那我們怎能不懷疑記者這篇報導是帶著某種偏見而寫的?
看文章要看文道,不要只看熱鬧。整件事簡單來說,
1.
人們「相信」媒體。問題是媒體根本不可信,或者沒有人可信,因為真理不是建立在信任上面。
2.人們太忙,沒時間陪公子讀書。所以
只能憑印象(媒體)而不是推理(自我思考)判斷事情,最後變成三人成虎的局面。媒體的操作就是:「只要負面訊息夠多(即便未經驗證),那
麼這件事就是壞的(即便可能是對的)。」
§
理性來說,我的分析如上。
感性來說,要論信仰,「對
原配情深意重(婚內逢場作戲未免太多,死後又急於續絃)」的X董與妓者不是經常信用破產?怎麼現在大家反而相信?我太渺小,文中的老師我大部分不認識,但夏老師我是知道的。一些難搞的工程案以及對弱勢團體的仗義執言,這些都有城鄉所的影子,並且非關藍綠(藍執政時被認為是綠的朋友,綠執政時被認為是藍的朋友。可是只要不以淺薄的藍綠之爭看待,事實其實很明顯)。
網路媒體時代,只要被媒體刻上偏見印記,被報出來叫做作秀、沽名釣譽或者無理取鬧;不報出來大家又覺得你什麼都沒做。變得怎麼做都不對(只問是誰做的,而不問是非),這是一種可怕偏見以及無知。
§
新聞原文如下:
富士康事件/墜樓事件 學者痛斥郭台銘「台灣之恥」
富士康連續發生12起員工墜樓事件,雖然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已經提高員工薪資,不過,今天仍有學者站出來召開記者會,抗議鴻海是血汗工廠,痛罵郭台銘是「台灣之恥」,此外,還大動作發動連署,參與的學者超過150人,不過我們仔細翻閱名單,發現名單內參與連署的學者,像是民族學系、體育學院,甚至還有性別研究所教授,都參與連署,不但要求政府不要讓這種企業回台,甚至政府基金都該拋售鴻海股票,才不會變成殘害大陸勞工的幫兇。
學者代表:「停止剝削民工,捍衛勞動人權。」
又是台灣之恥、又是鬼,一連串激烈的言辭,全出自於這六位教授學者口中,台大藍佩嘉、輔大何東洪、台大夏鑄九、中研院研究員林宗弘、東海楊友仁、世新黃德北,一字排開。世新社發所教授黃德北:「像郭台銘這樣,是『台灣之恥』。」
東海社會系教授楊友仁:「如果你心裡沒有鬼,就不要怕。」
他們發動連署,要求富士康終結軍事化管理。東海社會系教授楊友仁:「胡作非為的事情,我們還要跟這些人『自己人』嗎?」
走出校園,教授罵得口沫橫飛,翻開連署書,洋洋灑灑總計超過150位,仔細看看名單,參與的學者領域各不同。有民族學研究所教授、體育學院代表、英語系教授、就連性別研究所教授也不缺席。
中研院社研所研究員林宗弘:「投資一家讓工人跳樓公司的股票,那幫助他…就是有幫兇的意味,我們呼籲勞委會立即處理這個問題,減少或把手上鴻海股票出脫。」
要政府賣掉鴻海股票,學者說的很大聲,甚至還打算組團到深圳調查,富士康員工墜樓野火燒到了學術界,鴻海只回應「虛心檢討、全力改善」八個字,身段放軟,企圖降溫。
- Apr 15 Thu 2010 10:39
不能說的秘密(5346)
4/11 開盤 5.80 收盤 5.71 -0.15
4/12 開盤 5.80 收盤 6.10 +0.39 漲停
4/13 開盤 5.68 收盤 5.68 -0.42 跌停
4/13 開盤前的新聞: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105393
4/13 開盤後的新聞:
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00413/1/1z52l.html
我想,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 Dec 03 Thu 2009 16:32
【追討欠費,恢復社福預算】網路連署
九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已於日前送至立法院審議,看似增加的社會福利支出,原應是國家對弱勢族群的體恤與照顧,但帳面數字下竟隱藏對縣市政府積欠勞、健保費用的彌補,攸關弱勢族群的經費卻一項項被刪減。明年度社福預算扣除高達105 億對縣市積欠保費的補助後,較今年減少94.5 億元,其中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老人、兒少等族群配得的預算,減幅更較整體社福預算減幅為高,無疑是對所有弱勢者與在景氣寒冬中苦苦支撐的社會福利及弱勢團體最嚴峻的打擊!
我們堅持對弱勢族群的照顧與社會福利預算不應為縣市政府積欠保費的「賴帳」行為而犧牲,行政院補助直轄市勞健保欠費不僅於法無據,欠費大戶台北市府自馬英九市長任內拒繳勞、健保費,迄今累計欠費更逾健保348 億9500 萬元、勞保278 億4500 萬元,最高行政法院95 年5 月23 日、96 年6 月28 日兩次判決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50 號解釋均肯認台北市府應自行負擔所欠繳之保費。政府不該輕率犧牲對弱勢族群的照護,甚至公然撒謊、不惜違法為馬前市長解套。
為此,我們強烈要求:
一、九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必須刪除對各縣市政府勞健保欠費之補助,不得違法編列。
二、恢復社福預算,不減少對弱勢族群的照顧。
三、行政院應積極追討台北市等縣市政府勞、健保欠費,不得挪用社福預算填補財政缺口。
加入【追討欠費,恢復社福預算】活動,請您響應連署 網路連署: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101500065300
點選網頁後,至下方尋找『加入個人連署』,可以留言寫下您的心聲或意見,請您可以告訴您的親朋好友,一起加入連署,讓弱勢團體的心聲能受重視!!
※99年度社會福利預算分配變化情形
單位:千元
|
98年度(法定) |
99年度(預算) |
預算增減 |
社會保險支出 |
175‚780‚576 |
191‚298‚128 |
15,517,552 |
社會救助支出 |
10‚009‚729 |
11‚021‚211 |
1,011,482 |
福利服務支出 |
116‚894‚185 |
99‚572‚210 |
-17,321,975 |
國民就業支出 |
1‚753‚244 |
1‚958‚393 |
205,149 |
醫療保健支出 |
20‚348‚290 |
21‚987‚843 |
1,639,553 |
Total (1) |
324‚786‚024 |
325‚837‚785 |
1,051,761 |
占總預算% |
17.95% |
18.80% |
0.85% |
扣除各縣市積欠勞、健保費的補助款105億元
99年度社福預算實際為315,337,785,千元
較98年度減少9,448,239千元,減幅2.91%
※99年度主要弱勢族群預算分配變化情形
單位:億元
|
98年度 |
99年度 |
預算增減 |
|
金額數 |
% |
|||
身心障礙者 |
102.2 |
99.8 |
-2.4 |
-2.4% |
低收入戶 |
58.0 |
61.6 |
3.6 |
6.3% |
老人 |
365.1 |
340.7 |
-24.4 |
-6.7% |
兒童及青少年 |
210.0 |
205.1 |
-4.9 |
-2.3% |
※99年度社福工作計畫預算減列情形(內政部主管部分)
單位:千元
|
族群 |
說明 |
減列金額數 |
社會救助 |
低收入戶 |
補助低收入戶生活費 |
-75,524 |
補助低收入戶住院病患膳食費 |
-6,850 |
||
馬上關懷專案計畫及急難救助金補助 |
-239,416 |
||
社會福利 |
老人 |
推展老人福利服務 |
-609,719 |
身心障礙者 |
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 |
-40,480 |
|
兒童局 |
兒童及少年 |
兒童托育服務 |
-744,491 |
※轉載自殘障聯盟
- Nov 12 Thu 2009 04:00
該死的RCA跟一樣該死的理律
RCA污染事件:
http://ms2.pcps.tpc.edu.tw/~fjanchen/data/RCA_data.doc
RCA受害者司法第一戰!罹癌工人首度出庭作證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8273
若不是受害者、義務律師團以及工人團體的努力,大家恐怕早已忘記RCA事件了。
國內首宗環害訴訟 RCA汙染遭求償24億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859
節錄文中一段:
楊女士的妹妹楊玉玫,七十一年到八十一年在RCA工作,九十二年發現罹患肺癌,九十三年就過世。楊女士說,她妹妹爬過百嶽、不抽菸、不喝酒,妹妹當時是品管員,含毒的板子還在冒煙就湊近眼前檢查。妹妹臨終前求生意志還很強,說「姐姐,只要能做個掃地工人我都願意再活下去。」
「只要能做個掃地工人我都願意再活下去。」我相信我寫不出這種血淚重量的文字。
追悼楊ㄇㄟ 紀念短片
http://www.wretch.cc/blog/fightrca/3802862
節錄回應文:
理律事務所的諸位律師朋友,在你們決定接下這個case之前,你們應該在自己的腦海中,試著重建RCA當年生產線的現場,同時,在你們一心一意想打贏這樁環保官司之前,也應試著問問自己:我聞過那些有機溶劑沒?我敢不敢聞個幾年,再來替出錢的RCA/GE出力定奪是非?還有──就算最終你們替RCA/GE打贏這樁案子,在內心的深處,試著問問自己:是否很有成就感?
理律事務所負責人陳長文律師給畢業生的一封信
http://blog.yam.com/colin/article/6223918
如果你知道這間事務所正在「為他的業主維護權利」,這時候他文中所謂盡了「社會的公益責任」看來是多麼諷刺啊!有錢人的嘴臉,就是這樣!
就像當初想出「XX品質,堅若磐石」口號一樣,這些為企業粉飾太平的人,其實從來不明白也不關心他所服務的企業、產品的真實面目是什麼。這是一種異化,更簡單地說,就是用單純的買賣行為合理化自己為虎作倀的行為。
不要以為這些事件離自己很遙遠,中科環評又默默地搓湯圓過了...
吃人夠夠 冷涼卡好──二林中科環評有感
http://e-info.org.tw/node/48577
- Nov 12 Thu 2009 02:19
不能說的秘密(4:3還是16:9?)
現在已經很難買到4:3的LCD螢幕了。
經常可以聽到寬螢幕是新趨勢、寬螢幕較符合視覺習慣(?)、寬螢幕的生產成本較低(然後又往往會提到N代廠經濟切割尺寸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螢幕尺寸是用對角線計算的。這會造成什麼問題?
對矩形來說,同樣長加寬的尺寸下,越接近正方形的面積越大。所以用長度規範的尺寸,越接近正方形,面積越大,消耗的材料就越多。在曾經出現的影像縱橫比中,4:3(1.33:1)算是相當低了,16:9(1.78:1)則是中間值(最大的是4:1,不過只在一部影片中使用過)。這是包括了電影的情況,在電視的領域,16:9可說是最扁的。
那麼號稱同樣尺寸的4:3與16:9螢幕,它們的面積差多少?
以同樣24吋來比較,4:3螢幕的面積是276.48平方英吋,16:9螢幕的面積是246.12平方英吋,差了12.33%。用42吋來看,4:3螢幕的面積是846.72平方英吋,16:9螢幕的面積是753.7567平方英吋,16:9螢幕要達到4:3螢幕的面積,竟需要到44.5吋。
由此可知什麼切割的經濟尺寸都只是煙幕彈,而所謂寬螢幕較符合視覺習慣,對習慣傳統4:3電視的人,我想也未必。
最聰明的人卡spec。
- Nov 12 Thu 2009 01:46
不能說的秘密(公設與容積率)
假設有一塊100坪的建地,規範可以蓋800坪的房子。
如果簡化計算不考慮蓋高樓比較貴,把建築成本直接等於坪數(不管樓層數,蓋同樣坪數成本相同)。
若房屋每坪賣50萬,那麼蓋一棟佔滿所有地坪8層樓的房子,售價將是:50萬*800(坪)=4億。但如果改蓋佔一半地坪16層樓的房子,另外50坪的空地由買家負擔,那麼售價將變成:50萬*800(坪)+50萬*50(坪)=4億2千5百萬。
兩者比較之下,後者的售價多6.25%(如果你知道營業稅是5%,很多IT代工產業的毛利不到5%,6%的差異其實很大),倘若蓋成32層樓的房子,空地佔75%,那售價差將會多達9.375%。而且就銷售來說,多出來的公共空間,還可以做造景、健身房、游泳池等等廣告很氣派、很好看的東西──但是實際上這些東西並不太實用。
如果我是建商,在建造費增加不多的狀況,當然會選擇公設比高的設計,至於住戶買到怎樣的房子,那不是重點。